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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启动了

发布者:内蒙古创新创业网 来源:内蒙古创新创业网 日期:2021-08-27 访问量:229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展示退役军人双创风采,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更好地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全社会营造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根据《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 组织实施暂行办法》(退役军人办发〔2021〕12号)和《第二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退役军人办发〔2021〕27号)相关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拟于8月至10月下旬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展北疆退役军人风采 立创业创新潮头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主办,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和“现代农业”3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再单独设立团队赛道。各赛事主要通过项目路演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委评审,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决出参赛项目的名次。

大赛分为初赛和复赛,初赛由各盟市组织,复赛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举办。

初赛于9月30日前结束,复赛于10月30日前结束。

三、报名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以及部门、园区、行业协会推荐的方式,向企业注册地或核心创始人户籍所在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注册、影响较大、带动产业发展明显的退役军人创业项目,可直接到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培训科报名。

四、报名资格

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且未曾在往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决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符合条件的参赛企业(团队)可选择一个赛道参赛,不能兼报。每个参赛企业(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必须为退役军人。同时,鼓励“兵支书”或村“两委”成员退役军人创业者积极参赛。

(一)参赛企业报名条件

1.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在区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二)参赛团队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1月1日,尚未在区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在区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参赛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五、配套活动

大赛前,聘请区内外创投导师、专家对参赛的创业者围绕创业项目的创新思维、初创营销战略、品牌定位、企业运营管理、退役军人创业分析等内容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同时,在比赛现场设立产品展示区,对创业成果进行展示。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尽快到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参赛。